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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2010年7月13日 - (亚太商讯) - 中建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资源」)(股份代号: 08163.HK)宣布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中建资源、出售方与北京金域中金黄金(香港)有限公司(「中金香港」)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中建资源有条件同意以代价120,000,000港元向出售方收购出售股份,而代价将会以发行每股股份0.10港元1,200,000,000代价股份给予出售方或其指定代名人之方式支付。于交易成交时,中建资源将持有占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28%实质权益。目标公司间接持有建议合作企业80%权益,该合作企业之成立目的为开发该金矿,并从事采矿、选矿、生产及销售从该金矿开采之黄金。中金香港为出售方之担保人,而该收购最后截止日为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出售方以溢价1.00港元,向中建资源授出认购期权。认购期权给予中建资源权利可要求出售方根据买卖协议所载之条文及条件,以期权代价出售期权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余下72%)的部份或全部予中建资源(或其指定代名人)。
此外,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中建资源与出售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中建资源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出售方有条件同意认购,以现金及发行价每股股份0.10港元,由中建资源发行及由出售方认购相当于500,000,000股新股份之认购股份。发行认购股份所得之总代价将约为50,000,000港元,该款额将提供资金用以支付中建资源及其林木项目之资本开支、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以及为未来可能收购金矿矿业资产,提供资金。
紧随交易成交及发行代价股份及认购股份后,中建资源的已发行股数为7,028,149,000股,而中建电讯– Manistar Enterprises Limited的持股量由38.13% 下降至28.91%,现时其他主要股东持有中建资源9.29%,而出售方则持有中建资源24.19%。
董事会对该集团现时之林木及种植业务之未来及前景充满信心,拟以循序渐进方式发展种植业务。中建资源因此主动寻求其他天然资源业务之商机,借此扩濶及扩大其收入来源以改善盈利能力。董事会对是项收购非常乐观,鉴于中国及亚太地区之持续经济增长以及急速工业化及城市化,市场对黄金之需求殷切并将持续强劲,以及黄金现时之市价己超越每安士1,200美元,并且持续攀升。该收购及意向书给予该集团之潜在得益包括认购期权给予中建资源权利以期权代价收购全部或部份期权股份,而该期权代价以该金矿之估值折让最少15%而厘订; 。有见及此,董事认为该收购对集团进入具庞大未来发展潜力及良好前景之黄金开采及生产工业,提供一个良好机遇。
该金矿位于中国甘肃省岷县。矿区面积达6.37平方公里,而岷金已就该矿区范围获授现时之采矿许可证。岷金以前曾雇用中国勘探队伍于该金矿从事勘探活动,而该金矿勘探结果已发现具商业数量之黄金及其他金属矿产资源。岷金并未开始于该金矿进行采矿及生产营运。
合作企业将由创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创华」)与岷县金鑫有色金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岷金」)根据中国适用法例成立为一家中外合作企业。岷金将提供有关金矿之开采权并将促使有关金矿之采矿许可证授予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或创华书面指定人仕,从而给予合作企业拥有有关该金矿的开发、开采、选矿、生产、销售黄金及收入的全部权利。创华将负责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合作企业将拥有该金矿所有有关开发、采矿、管理及收入之权利。岷金与创华于合作企业各自之权益及损益分配比率分别为20%及80%。
岷金向创华保证及承诺该金矿按中国标准的黄金资源量不少于20吨(相等于705,000安士)。
出售方Asset Joy Holdings Limited 为中金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中金香港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黄金交易业务。而创华是目标公司Silver Sino Limited之全资附属公司。
中金香港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于香港注册成立,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黄金贸易。中金香港为Beijing Global Limited(一家英属处女群岛注册的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Beijing Global Limited之股权则分别由王先生、赵先生及杨先生拥有40%、30%及30%。赵先生曾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其网站为www.chinajinyugold.com)总经理助理,现为中金北京董事。杨先生曾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公司总经理,现为中金北京董事。中金香港属中金北京关连公司,而其成立目的乃作为中金北京在海外拓展黄金市场业务的一个策略平台。
中金北京于二零零三年在中国成立,中金北京由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及北京国环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为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成立及创办。中金北京的主营业务为黄金贸易,代理及销售黄金及其他有色金属、采购黄金及黄金矿产、开发及进出口金属开采技术。
待买卖协议成交后,中建资源董事局将会重组。离任董事将自成交日起辞任中建资源及其附属公司之所有职务以及行政及公司职位,包括:麦绍棠先生将辞任为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谭毅洪先生、郑玉清女士及William Donald Putt博士将辞任为执行董事及辞去该集团所有职务及职位。而中建资源将委任出售方提名之以下人士填补因离任董事辞任而产生之空缺,包括赵明先生将获委任为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由成交日起生效;而王水龙先生将于买卖协议签订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及交易成交前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Tommy Viryanada Khosim先生将自成交日期起获委任为林木业务发展总管。
赵先生大专毕业,在黄金冶金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之冶金部(现国家冶金工业局)服务20多年。赵先生曾经担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于2005年至今,担任中金香港董事。于2003年出任中金北京董事总经理至今。
王水龙先生拥有超过10年的国际黄金贸易经验。从2005年至今,担任中金香港的董事总经理。
Khosim先生从事林木行业逾30年,曾于印尼的锯木厂、木材加工厂及森林开发特许区,任职高级经理或以拥有人身份工作,此等木厂生产之木材产品主要出口至日本、中国、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国家。 Khosim于林木业务拥有丰富经验,并与印尼林木业相关政府机构建立良好网络。
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中金香港与中建资源签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向书,主要条款包括:(1) 中金香港愿意协助中建资源发展黄金开采及生产业务;(2 ) 中金香港拟将中建资源发展成为中金北京之海外上市策略平台,以收购及发展全球之黄金矿业资产及业务;(3) 中金香港愿意注入或安排注入中建资源由中金香港或中金北京控制之黄金矿业资产,而中建资源愿意按照经中金香港(或有关黄金矿业资产的矿主)及中建资源磋商及协定之条款及条件收购该等矿业资产;(4)中金香港及中建资源同意黄金矿业资产之出售及收购代价,将按合资格估算师根据报告准则估算之估值再减去中金香港(或有关资产的矿主)给予最少15%折扣厘定得来。实际代价金额及支付方式,将于中金香港(或有关资产矿主)及中建资源将来订定的合约中协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该收购构成中建资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董事有意向股东寻求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中建资源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及认购股份给予出售方或其指定代名人。一份载有详细资料将按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或之前尽快寄发予股东。
关于中金北京
中金北京为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其主营业务为黄金贸易、代理及销售黄金及其他有色金属、采购黄金及黄金矿产、开发及进出口金属开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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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Business Plan
Source: CCT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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