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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2021年3月31日 - (亞太商訊) - 香港建設(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建設」或「公司」;股份代號:190)將於2021年4月23日上午十時正及上午十時三十分舉行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就批准與公司私有化建議有關之決議案進行審議。
公司及華創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華創創業投資」或「要約人」)於2021年1月17日聯合宣佈,要約人要求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向協議安排股份之持有人(「協議安排股東」)提呈以協議安排方式(「協議安排」)將公司私有化的建議事項(「建議事項」)。
倘建議事項獲批准及實行,全部協議安排股份將予以註銷,被註銷之每股協議安排股份將獲支付現金8.00港元(「註銷價」)。
此外,公司議決宣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3港仙,來代替2020年度的末期股息。第二次中期股息並不以建議事項生效為條件且並不會自註銷價扣除。
作為獨立財務顧問,英高財務顧問有限公司認為建議事項的條款對無利害關係協議安排股東(除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以外之協議安排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並建議獨立董事委員會推薦股東、協議安排股東或無利害關係協議安排股東投票贊成批准建議事項及協議安排的相關決議案。
作出推薦建議時,獨立財務顧問已考慮(i)註銷價較於最後交易日(2021年1月12日),以及最後5個、30個、60個及180個交易日直至最後交易日的股份收市價溢價介乎約79.0%至122.2%。其為香港上市公司私有化建議買賣市價的超高溢價。其亦高於股份於過往五年買賣的價格。(ii) 公司自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進行之股份購回部分支持,購回股份數目佔於此期間成交量的約62.7%。公司於2020年7月3日股份收市價為4.87港元時最後一次購回股份,其後股價逐漸下降,於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為3.63港元。鑒於目前的股權架構,距離達到最低公眾持股量下限規定僅為0.24%,公司不大可能進行任何重大額外購回股份,或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亦不大可能進行重大股份收購。(iii)經計及股份購回,股份的平均每日成交量自2019年初至最後交易日較淡薄,使股東難以在不對股份市價並無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大量股份較為艱難。(iv)鑒於上海商業地產項目供過於求,以及政府近期出台控制房價和房地產開發商去杠杆之相關政策,集團地產業務之未來前景存在不確定性。(v)支付註銷價8.00港元現金以及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協議安排股東可靈活地將投資於公司的資本重新調配至其他更具吸引力的投資。
假設所有條件已達成或獲豁免,則協議安排將於2021年5月18日(百慕達時間)生效,而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2021年5月20日下午四時正被撤銷。公司將於2021年5月28日或之前向無利害關係協議安排股東支付註銷價的支票及向股東支付第二次中期股息的支票。
話題 Press release summary
來源 HKC (Holding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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